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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商標注冊,最重要的結果是取得《商標注冊證》,順利完成商標注冊。然而,并不是每一個商標注冊都很順利。在申請過程中,我們會遇到商標注冊異議、商標注冊駁回等特殊情況。今天,將談談商標異議的程序?
商標異議是《商標法》和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明確規定的征求公眾對商標初審意見的法律程序。其目的是監督商標局公正、公開地確認商標權。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,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異議期間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
商標異議申請程序:
(1) 委托商標代理辦理
1、簽署商標授權委托書,并附異議人身份證明(如營業執照、身份證等);
2、準備異議文件: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,寫明異議理由和事實依據,并附相關證據;
(2) 直接去商標注冊大廳
準備異議申請書:包括異議申請書、異議理由和事實依據,并附相關證據;
(3) 郵寄
1、準備異議申請書:包括異議申請書(可從網上下載)、異議理由和事實依據,并附相關證據。
2、通過郵局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寄到商標局。
商標異議申請注意事項
1、一次商標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商標提出異議。商標異議申請書一式兩份。
2、異議申請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,其他文件應當字跡工整、清晰,用鋼筆、簽字筆填寫或者用打字機打印,有關證據應當設置目錄和相應頁碼。
3、被異議商標及其初步批準文號類別、被異議人的名稱和地址(以商標公告中的商標申請人為準)必須填寫清楚。